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
中華民國99年8月6日
勞安1字第0990145910號
主 旨:公告「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」及「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」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,其測驗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依 據: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三條。
主 任 委 員 王如玄 休假
政務副主任委員 潘世偉 代行
相關公告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資料來源 http://www.cla.gov.tw/cgi-bin/Message/MM_msg_control?mode=viewnews&ts=4c5f9312:4cb2&theme=&layout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