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VA 中華壓力容器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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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me 關於協會 組織及執掌

功能職掌

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,並由監事會執行監察任務。理事會設理事廿一人含常務理事五人,監事會設監事七人含常務監事一人;理、監事會成員之產生,係均依「人民團體法」選舉產生。現任理事長為毛西斌先生,常務監事為徐啟銘先生。
目前本會團體會員68個事業單位,個人會員461人。每年依規定召開會員大會乙次,三、九月份召開理監事聯席會二次,行使職權。為推展日常會務行政、檢查、技服、訓練等工作,本會於理事會下設秘書長乙職,統理一切會務運作,秘書長為鄭本餘先生。下轄會本部、業務處(技術服務課、教育訓練課),各司其職,分行負責。
 

單位 執掌
會本部

全盤會務規劃、業務拓展與指導。

業務處技術服務

綜理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代行檢查、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代行檢查、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、高壓氣體鋼瓶及其他消防、危險性設備、場所等相關技術服務業務。

業務處教育訓練

1.依據『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,辦理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。

2.依據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』,辦理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課程。

3.依事業單位需求,協助規劃辦理相關訓練業務。